乐器系3110钢琴制造方向班17名同学于2013年6月16日在宁职院进行了“钢琴调律师初级(5级)资格证” 考试。该考试的考官由宁波市职院技能鉴定中心吕克老师、乐器系胡晓光主任、国家钢琴调律一级技师(最高级)孙志先、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钢琴调律二级技师康绿新执考。考场严谨规范,分两大类考试:应知(闭卷)、应会(现场调律操作考核)。上周接到宁波市职鉴中心通知:有13名同学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宁波职院技能鉴定中心联合颁发的钢琴调律师资格证。无论何专业,凡获得此证者,可在我国任何省市任何专业对口企业按级别就业。
据乐器系消息:经服务外包学院研究同意:3110班全体同学在步入大三实习的9月份,留校一个月、继续攻读钢琴调律师4级(中级)调律师资格证的相关课程,盼望再接再厉去完成钢琴调律中级资格证的所有学业。
3110钢琴班丁丽文同学钢琴调律师资格证5级(大提琴首席)
3110钢琴班蔡刘芳同学钢琴调律师资格证5级(中提琴首席)
3110钢琴班张敏同学钢琴调律师5级资格证(弦乐团大提琴)
3120提琴班严嘉豪同学钢琴调律5级资格证(弦乐团小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