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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欧洲弦乐艺术的摇篮

Update: 2013/9/28

在巴洛克器乐音乐腾飞的时代,弦乐音乐获得了辉煌的成就,整个巴洛克是弦乐音乐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弦乐音乐的突飞猛进也促进了键盘音乐及管乐音乐的发展。巴洛克弦乐音乐的主要发祥地在意大利,17 世纪意大利弦乐音乐的繁荣大大得益于小提琴的崛起。

 

     小提琴(violin)的先辈是维奥尔(Viol),维奥尔又与中东弦乐器雷巴伯(Rebab)、中欧弦乐器菲德尔(Fiddle)和弓弦里拉(Bowed Lyra)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现代小提琴出现于16 世纪的意大利,因体积较小,便于携带以及演奏姿势自如而独具优势,17 世纪歌剧产生后,小提琴音色明亮华丽、穿透力强的特点进一步令它从乐队中脱颖而出,从那时起,小提琴的形制基本保持原样。

 

1630-1750 年的一百多年间,意大利的布雷西亚(Brescia)和克雷莫纳(Cremona)两个城市,集中了大批提琴制造的行家,营造了鼎盛的提琴制造业。尤其是被称为“小提琴的故乡”的北部城市克雷莫纳,那里有三个制造小提琴的著名家族,精湛的技艺在当时的世界上首屈一指,阿玛蒂(Amati)是最早的制造家族,他们将制琴技术传授给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Stradivari,1644—1737)和朱塞佩·瓜内里(Guarneri,1698—1744),他们二人带来了小提琴制作的顶峰,后者因高超的制琴技艺,甚至自称“朱塞佩·德·耶稣”。三大家族制造的小提琴音色绝美、声响宏亮、经世不衰,现存的不到一千把已成稀世珍品,价值连城。

 

繁盛的小提琴制造业成就了一流的小提琴学派,17 世纪的意大利形成了历史上最早,也是最优秀的古典小提琴学派。17 世纪初,曼图亚的卡洛·法里纳(Farina,约1600- 约1640)和威尼斯的比亚乔·马里尼(Marini,1597-1665)是意大利小提琴学派的奠基人。法里纳是当时著名的炫技小提琴家,他于1627 年创作的《华丽随想曲》中,最早使用了小提琴泛音、双音、拨奏、弓杆击弦等,还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各种动物和乐器的发声;马里尼则是最早创作加通奏低音的独奏小提琴奏鸣曲的作曲家。巴洛克意大利古典小提琴学派涌现了大量名遐全欧的弦乐艺术家,有博洛尼亚的卡扎蒂(Cazzati, 约1620-1677)、维塔利(Vitali,1632-1692)、巴萨尼(Bassani,1657-1716)、托雷利(Torelli,1656-1709), 罗马的柯雷利(Corelli,1653-1713)、杰米尼亚尼(Geminiani,1687-1762)、洛卡泰利(Locatelli,1695-1764)、索米斯(Somis,1686-1763),威尼斯的维瓦尔第(Vivaldi,1678-1741)、阿尔宾诺尼(Albinoni,1671-1751),以及帕都瓦的塔尔蒂尼(Tartini,1692—1770)等人。这些杰出的弦乐艺术家,通过大量器乐音乐的创作实践,使得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和协奏曲两大体裁得以定型和完善,极大推动了欧洲室内重奏音乐的前行。

 

   “奏鸣曲”(Sonata) 一词来源于意大利词Suonara,意为“鸣响”。最初的“奏鸣曲”一词,泛指一切器乐曲,与泛指一切人声歌曲的“康塔塔”相对。但到了17 世纪初,奏鸣曲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器乐体裁,一般为3 至4 个乐章,由小型的乐器组合演奏,例如当时的一个小提琴奏鸣曲可以由两把小提琴、一把大提琴和一架古钢琴演奏。因为当时的很多奏鸣曲是为配合教堂仪式而作的,于是有了“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之分,教堂奏鸣曲相对较庄重严肃,由“慢—快—慢—快”速度的四乐章构成,室内奏鸣曲则由一系列世俗舞曲组成,如小步舞曲、加沃特、萨拉班德等,气氛较为活跃轻松。巴洛克时期最盛行的奏鸣曲形式为“三重奏鸣曲”,“三重”指的是四件乐器构成的三个声部,常用两把小提琴构成旋律的两个不同声部,还有两件乐器是通奏低音乐器,常用的是大提琴、大管或古钢琴、管风琴,它们演奏同一声部,形成“三重”声部。柯雷利对三重奏鸣曲形式的确立和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在他一生发表的六套作品中,四套都是三重奏鸣曲(每套12 首),是17 世纪末意大利三重奏鸣曲体裁的登峰造极之作。

 

巴洛克时期也是协奏曲体裁发展的高峰,先后发展了三种形式的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最主要的协奏曲形式,流行时间也较长,它由小组“主奏部”和大组“ 合奏组” 对比竞奏,“ 主奏部” 采用三重奏鸣曲的四件乐器,“合奏组”包含当时的所有弦乐器,有时也加入一些管乐器,共10-12 件乐器。柯雷利一生创作12 首大协奏曲,编录为作品6(Op.6), 它们应用独奏—全奏对比的原则,第一小提琴声部较为突出,暗示了以后独奏协奏曲的织体。他的大协奏曲影响了同时代不少作曲家的创作。“乐队协奏曲”的出现略迟于大协奏曲,它是乐队单独演奏的协奏曲,没有独奏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后来的交响曲。托雷利1692 年写作的6 首乐队协奏曲开此体裁先河,但1720 年以后它就与早期交响曲的发展合流了。

 

“独奏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最晚出现的协奏曲,但影响深远,这种由一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相互竞奏的协奏曲,是现代协奏曲的主要形式,我们在音乐会上常见的钢琴协奏曲、小提琴协奏曲就是将钢琴、小提琴作为独奏乐器与乐队进行交流,属于独奏协奏曲的类型。巴洛克时期独奏协奏曲最常用的乐器当然是小提琴,最早写作独奏协奏曲的作曲家也多为技艺出众的小提琴家,1698 年托雷利写作了最早的独奏协奏曲,他的创意并非来自突现的灵感,而是出于多年演奏生涯的经验积累,他发现小提琴音色明亮华丽,音域宽广,可塑性极大,遂尝试将大协奏曲中“主奏部”的乐器编配简化为两把小提琴,使当时的大协奏曲已有独奏协奏曲的影子。

 

托雷利开创了“快—慢—快”三乐章的协奏曲套曲模式,第一乐章和第三乐章采用“利都奈罗”(Ritornello)形式。“利都奈罗”是意大利文,原意为“回复”,在巴洛克协奏曲中,指的是每一次独奏段落之后,乐队全奏段落的“回复”,独奏段落各各不同,而“利都奈罗”(乐队全奏)则完全一样,只是调性变化,这样就形成了乐队全奏和独奏的交替形式:乐队全奏—独奏1—利都奈罗1—独奏2—利都奈罗2—独奏3—利都奈罗3(全奏1) (全奏2) (全奏3)(全奏4)这种结构是独奏协奏曲中极其重要的形式,听众一方面可以沉醉于变化多端的独奏段落,另一方面每一次相同的乐队全奏又对全曲进行了有效的统一。

 

而真正使三乐章形式和“利都奈罗”结构在协奏曲体裁完全扎根和推广,则得益于威尼斯的维瓦尔第,他凭借惊为天人的巨大协奏曲产量(近500 首),稳固了“快—慢—快”的三乐章套曲形式,加大各乐章篇幅,并赋予更多个性,如使慢乐章成为具有咏叹调气质的抒情乐章,他还提高了独奏段落的演奏技艺,尤其是快板乐章令人眼花缭乱的炫技性,使之成为小提琴家演奏技术的“试金石”,独奏协奏曲正是由于维瓦尔第的作品才在音乐历史中获取无上殊荣的。

 

17 世纪意大利小提琴学派对巴洛克弦乐音乐的历史贡献是巨大的,尤其是柯雷利、托雷利和维瓦尔弟三位大师,可以说他们的作品体现了整个巴洛克时期小提琴音乐的发展轨道,他们是小提琴协奏曲的奠基人,是小提琴演奏艺术伟大的开拓者,他们的同时代及后世音乐家从他们的创作中受益匪浅。17 世纪末德奥小提琴学派的代表人物比贝尔(Biber,1644-1704)、瓦尔特(Walther,1650-1717)、维斯托夫(Westhoff,1656-1705)、皮森代尔(Pisendel,1687-1755) 和18 世纪初法国古典小提琴学派的奠基人勒克莱尔(Leclair,1697-1764)等人都师出意大利小提琴家门下,他们将意大利学派的高超技艺与各自的民族风格和演奏传统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本土弦乐学派。

报道: 王丹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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